刘继虎
个人经历
1985年7月,法学学士,毕业于华中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
1987年7月,哲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
1987年7月-2002年5月,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系主任;
2002年5月-2006年1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6年1月-2010年7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其间,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主持法学院行政工作);
2011年12月,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
2010年1月-2010年12月,英国班戈大学访问学者;
2011年1月-2013年9月,先后担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
主要研究方向
财税法、经济法、信托法、法理学。
讲授课程
税法专题研究、财政法专题研究、财税法学、法理学。
成就
出版学术专著《法律视角下的信托所得税制》等3部;主编高校教材、教学参考书《法理学》、《税法实例说》等5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复印或转载;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主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主持重大横向项目2项。在信托税法理论、税收优惠制度及推定课税理论方面,有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