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塞尔
基本内容
主要著作:
《言语行动——论语言哲学》(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
《表达式和意义——言语行动理论研究》
(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
《意向性——论心灵哲学》(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
《心、脑与科学》(Minds,Brains and Science)
《心灵的再发现》(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
《社会实在的构造》(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
《心灵、语言和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Mind,Language and Society:Philosophy in the Real World)
《意识和语言》(Consciousness and Language)
部分背景知识:
心灵哲学是一个古老又年轻的哲学分支。哲学发展史上已经形成了许多诸如身体与灵魂之关系等问题的论说。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发展经历了所谓的“语言的转向”,传统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转变为语言层面的问题,语言哲学由此成为现代哲学的研究重心。而塞尔认为,语言哲学中最具根本性的那些问题,比如语言的意义、指称和使用等等的分析和解决,都要依赖于心灵哲学的研究进展,尤其是意向状态的意向性。他认为,整个哲学运动都是围绕着有关意向性的各种理论建立起来的,语言哲学乃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
部分内容摘要:
意向性:意向性是为许多心理状态和事件所具有的这样一种性质:即这些心理状态或事件通过它而指向(direct at )或关于、或设计世界上的对象和事态。
它包括信念、害怕、希望、喜爱、憎恨等等。
意向状态表征对象和事态。意向状态则具有一种内形式的意向性。
意向状态和言语行动的关联:在做出每一种带有命题内容的以言行事的行动时,我们都表达出一种带有那种命题内容的特定的意向状态。
每一种意向状态都由处于某种心理模式的表征内容组成。每一种意向状态都由处于一种心理模式当中的意向内容组成。
即使一个在我的意向中得到表征的事件发生了,它也不必然满足我的意向。如许多哲学家指出的,它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发生。
背景是“前意向性的”。
集体意向性:原初意向性。个体意向性来源于集体意向性。(何刚《文化设定与言语行为——语用形式的文化解释》:文化设定可以确保文化语用社团中人际互动按照文化所倡导或优选的方式进行,避免文化成员冲突;文化设定确保言语行为及互动不对文化价值体系形成破坏性的冲击力;文化设定确保人际交往的良好氛围和社会互动的正常进行;文化设定确保文化亲和力的巩固、加强和持续。)
集体意向性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所有制度性实在都可以确当的用集体意向性、功能归属和建构性规则三个概念加以解释。
建构性规则和制度性实在。
有些规则是对先行已经存在的行为形式进行调节的,有些规则除了“调节”,还进行建构,或使之成为可能。
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 acts) 以言取效
言语行为的实施必然带有相应的意向状态。
人们在做出每项还有命题内容的话语施事行为中,都表达了含有这一命题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即是所实施的这类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