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缨
个人履历
2000年被评为“岳阳市十佳律师”
2001年担任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代表
2003年当选为岳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兼任岳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2004年获“湖南省十佳律师”称号
2005年当选为“湖南驻沪企业协会”副会长
2006年被评为“岳阳市三八红旗手”、“岳阳市优秀女性标兵”、“湖南省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优秀律师”
2007年当选为岳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2008年主任余缨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2008年当选为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010年被聘为岳阳市政府法律顾问
2010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记二等功一次
2011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聘为“湖南省法律顾问”
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党员律师标兵”称号
任职建言
2005年她领衔提出对市公案局“如何整治公安队伍、保障岳阳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的询问案之后,摩托车抢劫犯罪得到了较好的遏制;
2008年她提出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会议上使用电子表决器的建议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采纳,2011年元月湖南省十一届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正式启用了电子表决器;
2011年她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对两院队伍建设公正司法的询问会并询问两院:“如何加大对违法审判行为、枉法裁判行为的查处力度”之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办法(试行)》于2011年11月23日正式印发,省高院开始在全省严格实施错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