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
人物简介
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stephencollinsfoster,1826-1864)。美国作曲家。早年当过仓库管理员。作有通俗流畅、具有民歌特色的歌曲约二百首,并自撰歌词,以《故乡的亲人》、《哦苏珊娜》、《我的肯塔基老家》、《老黑奴》等流传最广。人物生平 1826生于美国北方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父亲是一位社会活动家, 喜欢音乐,业余拉小提琴。他在家中十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九,大家都疼爱地叫他“小斯蒂芬”。因为家中并不富裕,所以自小几乎失学在家,但他喜欢阅读及热爱音乐。6岁时,在帽子上插根羽毛,打着鼓,吹着《莹之光》(即《友谊地久天长》)的口哨,模仿军乐队队员在路上走。7岁时,母亲带他到乐器店,他随手拿起一支银笛,稍微摆弄一会儿,便吹起了《哥伦比亚之歌》,而且吹得很出色,使在场的人都大为惊奇。他没有跟任何人学过音乐,只不过他唱过或吟诵过许多诗歌。不知他从哪借来一本音乐书,每天爱不释手地用心读。十四岁,他考入中学,他越来越喜爱音乐,经常与好朋友一起重唱或重奏。并为四支长笛写过一首圆舞曲,大家一同演奏。青少年时期与哥哥等合组一个音乐社,名为“方桌武士”,在其十八岁时写下其生平第一首歌《打开窗扉的爱》(OpenTheLatticeLove)。
创作经历
1846年他20岁时,在一家书商工作,那时写了脍炙人口的《噢苏珊娜》(Oh!Susanna),1848-1849年,22-23岁时写了有名的《尼得叔叔》(UncleNed)及《妮莉是一位淑女》(NellyWasaLady),至1850年,24岁时已完成了12首歌曲,并于同年与珍妮(JaneDennyMacDowell)结婚,并决定成为一位专业作曲家。
1851年间,是他生活美满与快乐的时期,在那时创作了有名的《故乡的亲人》(OldFolksatHome)(或名为SwaneeRiver《史瓦尼河》)及《班卓琴声》(Ring,RingdeBanjo!),《故乡的亲人》成为当时游子最喜欢唱的歌。1852年,至南方的新奥尔良补度蜜月,1853年迁居至书商较多的纽约,当年写了闻名的《我的肯塔基故乡》(MyOldKentuckyHome,GoodNight),1854年,为妻子珍妮写了动人的歌曲《金发的珍妮》(JeanieWiththeLightBrownHair),1855年因双亲去世而搬回匹兹堡。1851-1854年是他歌曲创作的多产时期。1855-1860年,因双亲与好友陆续去世,他的写作陷入低潮,生活也变得拮据,在此期间为了偿还负债,曾以150美元卖掉一首歌曲。
1860年,他再度只身前往纽约,当时南北战争一触即发,忆起当年珍妮家中之黑仆,他写下《老黑奴》(OldBlackJoe),此曲成为南北战争期间黑奴的精神支柱。1860-1864年只身在纽约期间,他的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并时常乏人照顾,1864年1月13日,他因连日持续高烧不退而无法起床,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意外去世,死时才37岁,当时身上只有美金38分钱!福斯特生平创作的200多首歌曲中的将近100首是在这段期间所作,包括思念其妻珍妮,之后举世闻名的《美丽的梦仙》或译为《梦中的佳人》(BeautifulDreamer)。
人物影响
福斯特所写歌曲贴切地反映早期新大陆移民的欢乐与哀愁,不只当时为人们所欢迎,至今仍是人们所喜欢吟唱的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