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永红
人物简介
洪永红,男,湖南攸县人,1982年始涉足非洲学领域,1984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即分配到湘潭大学非洲问题研究室工作,1986年借调到郴洲地区检察院工作。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并任非洲问题研究室主任,学术研究转向非洲法。1997年到北京大学进修。1998年倡议组建非洲法研究所,并任所长,2005年又将其扩建为湘潭大学校级重点文科研究基地——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2001年到西南政法大学受训,2003年到上海外国语大学受训。2003年10月-2004年10月国家公派到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进修,2005年11月—2006年1月应邀到博茨瓦纳大学和比勒陀利亚大学访学。2006年11月应中国外交部邀请,在人民大会堂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
成就
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硕士点学术带头人,兼任外交部中非友好协会理事、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非洲史学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理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WTO法学会理事、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家级学术刊物《西亚非洲》杂志编委、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学术研究
在学术领域,近年主要从事非洲法和国际法研究,已出版《非洲法导论》(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该书于2002年获得湖南省首届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非洲刑法评论》(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非洲法律发达史》(何勤华与本人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国际经济法》(副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著作11部;参编全国统编教材《外国法制史》(由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在《比较法研究》、《法学杂志》、《国际经济合作》、《Journal of African Nation Affairs》(南非)、《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ISSCI论文20余篇、外文2篇。在《西亚非洲》和《河北法学》主持开辟“非洲法研究”专栏,在《人民法院报》开辟“非洲法纵横”专栏。主持并已完成《非洲法概论》、《非洲习惯法研究》和《新南非经贸投资法》等省级课题3项,目前正主持教育部课题《非洲法研究》和商务部《非洲国家法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等课题。
2006年10月到11月组织承办了由商务部和教育部主办的为期20天的首届“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研讨会”,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举办了首届“中国非洲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 。非洲六国15名法学家和法律官员与会。已与南非、博茨瓦纳、乌干达、坦桑尼亚、加纳、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国际法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联系,目前正与纳米比亚大学商谈合作举办“WTO硕士研究生班”。
人物传记
他,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出身,却专情于非洲研究,凭着满腔热情,硬是将“非洲法研究”这块“冷板凳”坐热了,而这一坐,就是二十多年。他先后获邀参加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7年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年会。他就是我校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
二十年磨一剑对非洲研究,洪永红可谓是“情有独钟”。
他1982年始涉足非洲学领域,1984年毕业后,分配到我校早在1978年就成立的非洲问题研究室工作。
1992年任非洲问题研究室主任,学术研究转向非洲法。
1998年倡议组建非洲法研究所,并任所长,并先后赴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进修、博茨瓦纳大学和比勒陀利亚大学访学。
2005年,非洲法研究所扩建为校级重点文科研究基地——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成为我国第一个非洲法学研究基地,填补了关于非洲法比较研究的空白。
二十多年的探索,几度变迁,几番拚搏,终于磨成一剑。
2006年10月,我校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组织承办了由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同主办的首届“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研讨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举办了首届“中国非洲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
2007年5月,又承办了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学发展研修班。同时与南非、博茨瓦纳、乌干达、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国际法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联系,目前正与纳米比亚大学商谈合作举办“WTO硕士研究生班”。
守住云开方能见日月。二十多年的坚守,二十多年的探索,一次次成长,一次次蜕变,终于有了收获。
洪永红在回首走过的历程时,把现在的收获和喜悦,归结为有一个强有力的合作团队。“选择这个研究项目,当初真的算是白手起家,我就是凭着一颗诚心和决心,广纳对这个项目有兴趣的学者,逐渐就有并肩作战的队友了。即使最初只有两个人,我也把他看成一个团队,后来,我们的队伍逐渐壮大了,羽翼也开始丰满了。但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研究中心,在当时条件依然很艰苦,最棘手的问题就是第一手研究资料欠缺,我们就采用宽口径集贤策略,通过进修、开会等与外界交流的机会,抓紧一切可能的机会收集资料。众人拾柴火焰高,经过20多年的共同努力,将其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洪永红恪守“以诚待人,以学术、兴趣团结人”的人生信条。他由衷地感叹:“团结所涉及的层面其实是非常广泛的,他不仅表现在内部,与人合作,共谋发展。在外部环境中显得尤为重要,你所展现的这种良好的习惯,就像是一个无形的磁场,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你同伴的思想,往往在相对轻松的状态下收到很好的工作效果。”正是靠着内部团结迸发出的巨大能量,中心坚持“发扬传统、突出特色、团结协作、奉献敬业”的十六字方针,集中研究非洲法理论与实务、非洲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非洲人权与外交,尤其注重研究非洲的国别法和区域性国际法。其特色是,以非洲法为龙头,研究非洲的政治、外交、历史、经济与文化等问题。
现在,中心有研究人员2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5人。出版了“我国第一部非洲法专著”《非洲法导论》(洪永红、夏新华等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和《非洲刑法评论》(洪永红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等。在《西亚非洲》杂志开辟“非洲法研究”专栏,在《人民法院报》开辟“非洲法纵横”和“非洲法律文化”专栏。主持国家级课题3项、主持省部级课题18项。在研究领域,洪永红把他的学生也视为一个亲密无间的团队。
自1999年开始招收非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以来,中心已培养了10多名该专业研究生,其中4人考上博士,2人获校长特等奖,1人获省百篇优秀硕士论文奖。痴心不变求特色谈起为何将目光锁定于非洲,洪永红笑称这是托毛主席的福。“毛主席和非洲人民的感情好啊,”他和记者聊了起来,“湘潭是毛主席的故乡,非洲人民敬佩毛主席,所以我们的研究就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研究中心就成了中非交流的一个主要阵地。”其实,走上这条特色科研道路,其中充满了曲折。早在60年代初,毛泽东主席就特别重视与非洲国家发展关系,并就国家研究非洲问题做了重要批示。为响应国家号召,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先后成立了非洲研究所,研究涉及非洲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各个层面。
我校早在1978年就成立了非洲问题研究室,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研究全而不专。针对这种状况,洪永红进行了思考,敏锐地发现国内非洲学界和法学界对非洲法缺乏全面、系统、专门的研究,而我校在两方面都具有极大优势。“单独地研究非洲或是法律,我们是不具备任何优势的,全国各大高校都有这方面的研究,而且软件、硬件条件都比我们好得多。像我们这样一所地方性高校,不在特色这方面下工夫,我们就永远走不出湖南、走不出中国。”于是,洪永红和他的团队正确对待所谓的“冷”与“热”,立足现实,把握长远,将国家的发展趋势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将过去的全方位综合性研究模式改变为专攻非洲法,并于1998年将非洲研究所更名为非洲法研究所,又于2005年扩建为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中心将研究定位为中国特色的非洲法研究,而且它是由中联部、教育部指定成立的一个中心,是第一家专门研究非洲法的机构。中心不只在研究定位方面独具一格,在研究方法上也特色鲜明。在非洲法研究的大方向下,中心成员可确定自己的研究小方向。正是由于这种相对宽松的研究环境,使得中心在专门研究领域成绩斐然,使我校非洲法研究在全国具有特殊的地位。“曾经有一个利比亚的公司要打官司,他们知道在中国湘潭大学有一个专门研究非洲法的中心,并且提供这方面的法律咨询。于是,他们几经辗转,找到了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中心,要求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洪永红笑着讲了这么一个小故事。这充分说明我校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到目前为此,国家商务部、教育部、外交部、中建公司等都曾向中心作过法律咨询。洪永红认为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是特别微妙的,很多经济方面的原则都可以嫁接到法律研究上。“前不久我到山西出差,参观了现正热播的《乔家大院》中晋商的故址,其实我也看过电视剧的,电视剧里的演员演得很到位,但我还是觉得他们没有抓住这部戏的核心灵魂。我去参观时,看到主人公卧室里贴着一副座右铭u2018人取我弃,人弃我取u2019,我认为,这八个字就是精髓所在,就是晋商名闻天下的原因。”人无我有,人有我新,追求特色,这不仅适用于经济,同样也适用于科学研究,洪永红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科学研究,找到了创新的源头活水,滋养着他所热爱的研究事业。平平淡淡显真意搞科研、参加学术交流、出国考察、带研究生……洪永红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当问及如何平衡时间和精力关系时,洪永红浅浅一笑。“对我来说,随意的生活最美,纯自然状态最佳,我不会刻意去安排自己的时间,满满的行程安排看着就累,在最忙碌的时候,我都会看事情的紧要程度一一去办。”也许是拥有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洪永红生活中讲求平淡实在,提倡吃苦精神。有一次参加交流会,同一天有三个政府部门向他咨询非洲法。“虽然很累,但也得一项一项地做好,这时候我不会给自己加压,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洪永红笑言。洪永红还是一个善于利用时间为自己“充电”的人,他在开车的时候,经常在车里播放“英语900句”之类的英语听力材料。在同事、学生眼中,洪永红是很亲切随和、乐观开朗的人。在课堂上,他讲究教学方法,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法律课的内容是以法律条文为主,课堂教学较为单调,所以我总是想法子改变这种情况”。洪永红兴致勃勃地讲起一次上课时,一开始就进行实地演练,教学生如何打官司,待讲解完打官司的程序后,又向学生讲怎么打赢官司。“当时学生都来了兴趣,非常好奇地盯着我看,我不失时机地立刻说道u2018打赢官司的秘诀都在法条,你们学会了就可以上战场了u2019”。
“洪教授善于调动课堂气氛,师生关系极为融洽,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u2018洪帮主u2019。没事的时候,我们总爱拉上他去打乒乓球,开始他总是说不会打,我们也不管这些,硬是拉着他去打,他敌不过我们的软磨硬泡,就去了,后来呢,乒乓球就变成了u2018洪帮主u2019比较擅长的体育项目了。有时候,不用我们去缠他,他就来打了”,洪永红的学生朱伟东开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