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云
人物履历
1978年-1982年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哲学专业本科,后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获研究生学历。
1995年从西南政法学院辞去教职下海成为社会执业律师,发起创办西部第一家以留学生为主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律所执行合伙人。
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会长(兼职)。
国内政法系统享有盛名的“西政七八级”出身的学院派律师之一,提出“当事人中心说”和“法律预防说”的律师行为理论。
全国为数不多的积极参政和参与立法的律师全国人大代表,在参政和参与立法方面有很大社会影响。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表决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韩德云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荣誉
2001年,接受重庆市人大委托,起草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2003年以来,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出多份引起轰动的议案建议,近几年来更连续多年要求全国人大就公务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立法,颇为社会关注。
曾获“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