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体操队队员
运动生涯
陈诗华(1995.8.3-)广东省三水市(今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
1999年进入广东省三水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何艳文。
2005年由于教练的举荐,到佛山市三水区的李宁体操学校训练,教练毛燕玲等。
2006年进入广东省队。
2009年进入国家队。教练王利明、孙海鸥。
个人简介
第十一届全运会为广东省女子体操队夺得一枚银牌的陈诗华是土生土长的三水姑娘。4岁时,活泼好动的陈诗华走进了三水体校体操教练何艳文的眼里。这个来自大塘镇农村的小姑娘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吃苦耐劳的特质。在何教练的悉心培育下,三年下来,陈诗华很快就成为三水少年体操队的领军人物。为了让陈诗华更上一个台阶,何教练把她送到李宁体操学校。很快陈诗华就进入了省队,2009年陈诗华再上一个台阶,进入了国家集训队。全运会期间,何教练一直关注着弟子的表现。在女团决赛中,广东队在一路领先第情况下,最后仅以0.125分的差距与冠军失之交臂。为此,何教练唏嘘不已。“陈诗华今年才14岁,她在高低杠和平衡木上都具备一定的潜力,希望在伦敦奥运会中国体操队中会有陈诗华一席之地吧。”何教练的眼里充满期待。
评价
该队员是名年龄较小但训练成绩较快的学员,自身条件不错,理解能力较强。是目前小年龄段进步快的队员。
历年战绩
2002年广东省运动会体操比赛,二级组团体第四名
2004年广东省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二级组混合团体冠军、全能亚军、高低杠亚军、平衡木季军、自由体操季军。
2004年“李宁杯”全国少年儿童体操总决赛女子乙组全能冠军、跳马、平衡木、自由操亚军、团体第三、高低杠第四
2005年佛山市第六届运动会少年儿童体操赛女子乙组全能冠军。
2005年“李宁杯”全国少儿体操比赛甲组团体亚军。
2005年佛山市第六届少年儿童体操比赛女子乙组全能冠军。
2005年广东省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高低杠冠军。
2006年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李宁杯”体操比赛一级组混合团体冠军。
2007年“李宁杯”全国少年体操总决赛女子甲组高低杠冠军。
2007年广东省体操锦标赛女子个人全能、高低杠、跳马冠军。
2009年全国锦标赛团体季军。
2009年仙桃全国体操冠军赛高低杠第五。
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团体亚军。
2009年体操捷克杯团体冠军、个人全能季军、跳马季军、高低杠亚军。
2010年亚洲少年体操锦标赛团体亚军、个人全能季军、高低杠季军、平衡木第八。
2010年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团体冠军。
2010年全国青年体操锦标赛女子甲组高低杠冠军、个人全能亚军、团体季军。
2011年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团体季军。
原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诗华(1951.6-)江西省宁都县钓峰乡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辽宁刊授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1968年12月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龙岩军分区新兵连独立营通信班、政治部干部科先后任战士、班长、干事、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1986年2月任龙岩军分区离职休养干部管理所政治委员。1988年10月转业,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11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1990年6月任宁都县档案局局长。1997年9月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11月兼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2004年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获嘉奖6次。1995年3月被赣州地区评为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