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权(公安英烈)
简介
刘志权 性别: 男年龄: 31
民族: 汉
警种: 派出所
地区: 广东
生辰: 1974-11-24
忌日: 2005-12-25
英烈生平事迹
刘志权,男,汉族,1974年11月24日出生,2005年12月25日因公牺牲,生前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大麦山派出所副所长。1991年12月应征入伍在河南省蒙阳市武警支队服兵役,1994年4月15日加入中国共党员,1994年12月退伍。1995年3月加入公安队伍,被安排到本局巡警大队工作。他从警11年来,能刻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了人民警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曾先后3次被县政法系统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5次被评为县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8次被评为全县公安机关先进工作者,5次年度考核优秀,1996年被广东省警校评为优秀培训学员,在“大练兵”活动中受到市公安局嘉奖,2002年度被评为连南县先进转业复员退伍军人,2003年、2004年连续被县局嘉奖,199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03年1月被提任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2005年7月7日调任连南县大麦山派出所副所长。到大麦山派出所上任后,他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参与“粤鹰”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0多宗,调处治安案件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名,缴获赃款赃物一批。
该县大麦山镇白芒村委火龙冲村的农村恶势力团伙,他们藐视法律、藐视政府,时常借机带头鼓动闹事,欺压群众、违法抗法无恶不作,严重危害当地的治安稳定,妨害基层政务和农村工作的开展。2005年11月24日下午,大麦山中学初二级学生房阿八贵强向初一级学生房一贵强要饭票未果就动手打人,被打的房一贵向其舅舅唐忠民三(大麦山镇新寨村委人)投诉。唐听后就带其外甥去学校找到房阿八贵,责问房阿八贵。当晚,房阿八贵回到火龙冲村家中,将事情向其叔父房志文报告。25日下午,房志文纠集一帮人到新寨村唐忠民三做工的摩托车修理店找唐算账,打伤了新寨村3人,导致纠纷升级。25日,火龙冲村与新寨村两村瑶族村民近200人因为小孩纠纷引发械斗事件,火龙冲一方村民鸣枪(火药枪)、掷汽油瓶,用火药枪对准大麦山派出所所长李国通,扬言不许公安机关干预,双方情绪激动,情势十分危急。我局接报后,迅速调集警力,采取措施分隔对峙双方,及时制止了械斗。经我局调查取证,查实火龙冲村的房志文、房大丁二贵等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械、纠集械斗、阻挠和殴打进村执行公务的镇干部和民警、扣押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于12月24晚在火龙冲村抓获房志文、房大丁二贵等4人(2人已被刑事拘留,另2人已于当晚释放)。当晚2l时30分左右,在极少数人的煽动下,40多名(最多时超过200人)火龙冲村村民,冲击大麦山镇政府,砸烂党政办公室内的办公设施,并将该镇镇委书记等2名镇领导强行劫持到火龙冲村扣押做人质,要挟公安机关放人,连南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公安等部门领导研究解救对策,组织大麦山镇的4名干部到火龙冲村疏导群众,动员县里的火龙冲籍干部回去协助做工作。25日8时许,被扣押近8个小时的2名镇干部安全返回镇政府。
此时,火龙冲村治保主任房大丁一、房告六尔、房大帮告尔、房大丁公尔、房小锋、房告一等挑头闹事者以被抓的村民还没放回为由,再次煽动群众继续到镇政府“抓两个人回来换我们的人”。15时45分,火龙冲村约80名村民分乘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面包车,持管制刀具、铁管、木棒再次来到镇政府,企图将24日参加抓捕行动的联防队员劫持到火龙冲村委当人质,值班的副所长刘志权和值班民警出来劝解,做疏导工作未果。就叫联防队员快回派出所并把铁门锁上,自己上二楼报告县局指挥中心请求支援。不一会,闹事村民砸烂门窗、推倒2辆摩托车、抢走丁字警棍4根,殴打值班的1名派出所民警和2名治安联防队员,眼看联防队员就要被劫持走,副所长刘志权挺身而出,从二楼冲下来,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联防队员的生命安全。结果,自己被强行劫持上一辆微型面包车驶往火龙冲村,其余2名民警和8名联防队员被村民挡在派出所内。到达火龙冲村口时,犯罪嫌疑人房小锋、房唐辉等对刘志权进行拳击殴打并企图捆绑进村,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刘志权被迫鸣枪警告和自卫,击毙房小锋,随即跳车突围向镇政府方向奔跑,但被从派出所闹事后回村的房明亮、房唐辉、房忠等十几人在白芒坳堵住。房香花三用石块猛砸刘志权的头部,房告一持一把屠宰刀砍他的后脑,他奋力与歹徒搏斗,击毙房唐辉、击伤房香花三,最终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和石头残忍砍砸造成颅脑开放性骨折,壮烈牺牲。
刘志权同志在“12.25”案件中,顽强地与罪犯搏斗,表现出色,他舍己救人,临危不惧,英勇善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
追寻刘志权同志的成长历程,还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和称赞的。
“我将要走上工作岗位,我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1996年7月,带着在警校实习鉴定表上写下的誓言,22岁的刘志权同志来到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开始了自己的从警生涯。
他疾恶如仇并且尽职尽责。在执行巡逻任务时,警惕性高,反应敏锐,从不放过丝毫可疑迹象,多次及时发现警情和抓获犯罪嫌疑人。1998年8月23日,与战友一道作战,面对持枪歹徒毫无畏惧,机灵善战,成功运用战术击毙持枪歹徒。是日凌晨2点,刘志权同志与值班巡警巡逻到连南县城民族路与东门街路口时,机警地发现有人从县人民医院后门侧边围墙跳下,刘志权对异常情况立即警觉:“人民医院大门有人值班不锁门,这么晚为什么这人却跳墙?”遂告知战友调转车头前去盘查。相遇时,即叫可疑人接受检查,可疑人不予理睬,刘志权在车未停稳就跳下车喝令其站住,并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嫌疑人的右臂,强制其停下接受检查。嫌疑人突然从背后手握的布袋拔出手枪。说时迟那时快,刘志权向战友发出警报:“注意!这家伙有枪”。就在发出警报的刹那间,凶狠的歹徒已向刘志权和战友接连开3枪后拔腿就跑。此时见战友房六贵倒地,意识到战友中弹,刘志权边向巡警大队部急呼增援的同时,毫无畏惧拔枪追击歹徒。在增援队伍来到后,主动向指挥领导建议采取包抄外围向中心搜索的作战方案,并主动请求到跟歹徒对峙的危险地带,勇敢地跟歹徒在一个废弃的制衣厂房内周旋,采取迂回战术,在跟歹徒枪口对峙时,及时开枪把歹徒击中擒获。
危急关头他冲在前头,在平凡之时也显真章。治安调解及民事调解是派出所民警的事,作为巡警的他也干了起来。而治安调解、民事调解一直是派出所民警很头疼的事,既费时费神又不讨好且容易遭遇投诉,完成工作还不好说成绩。更有许多当事人白天没时间,调解工作常常安排在晚上进行。刘志权把群众的需要当作自己的需要,把群众的信任当作自己的动力,努力学习和掌握调解方法与技巧。他经常放弃晚上休息时间主动承担调解任务,锻炼出出色的工作能力。大队里遇上头疼的调解,领导和民警首先想到的总是刘志权。而对交到手上的难题,他也是不负众望,迎刃而解。公正公平,将心比心,带着感情公正执法为民,或许就是刘志权11年来一直在工作中未曾遭受投诉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身作则,干就得干出个好样来。“我深知:要做一名好的人民警察是很不容易的,我尽力去达到这个标准,使自己成为一名人民信赖,犯罪分子胆颤的警察”这是11年前刘志权同志留下的一句话。刘志权在巡警工作中一直处警迅速,积极负责,切实履行一个巡警、一个中队长的责任。2003年2月4日19时30分,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五拱桥附近有人正在实施抢劫,命令巡警前往处警。他接到处警指令后立即驾驶摩托车前往现场,在县城南门桥头遇见5名抢劫嫌疑人分乘两辆摩托车逃跑,即上前命令其停车接受盘查,可疑犯却继续驾车逃跑。他就紧追不舍,追至河边榕树下疑犯弃车逃跑,刘志权紧紧追赶,一直追到大新街旁一小巷门将抢劫嫌疑人当场制服抓获移交给刑侦部门处理,一举侦破了县城河边20多宗系列抢劫、盗窃么托车案件。2005年4月25日,县城的民族影院发生一起抢劫案件,他火速到达现场,当场制服和抓获犯罪嫌疑人。
满怀深情奉献爱心。刘志权同志工作积极,也很有爱心,每当洪涝水灾、地震天灾、重大疾病病人需要帮助,他都慷慨解囊,捐钱捐物,伸出充满“爱心”的双手,从自己微薄的月薪中挤出钱来慷慨捐助,体现出他那扶困济贫、仁爱助人的优良传统美德。2005年2月1日,刘志权同志在连南县人民银行宿舍从八楼背下一个求救的患急病的老人,跑一公里的路程及时送到人民医院抢救,使老人因及时抢救而脱离危险,其家属为了感激他给送来了锦旗,他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他内心的世界是那么高尚,对社会对人间是多么的充满爱心。
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刘志权同志始终坚持原则,牢记职责,秉公执法,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不占不贪。同时,他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安危挂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对工作,他严格公正,不偏不倚,依法办事;对群众,他满腔热情,慷慨大方,乐善好施,富有爱心,有难必帮,有求必应,以警心换民心,竭诚为群众服务。对名利,他从不计较得失,淡泊明志,11年的民警生涯,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对家人,他顾家尽孝,情深义重;他甘于清贫,乐于奉献,豁达乐观,坚韧自强。
刘志权同志,为了党的事业,为了社会安宁,勇敢地跟歹徒搏斗,以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卫士的坚定信念,自觉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关键危急时刻不忘职责,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并作出了壮烈牺牲,其事迹可歌可泣,其行动为警徽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