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扫罗·斯腾伯格1946年至1950年在纽约市的音乐与艺术高中(High School of Music and Art)求学。1950年至1952年就读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斯沃斯莫尔学院学习数学。其后赴英国访学,1952年至1953年就读于北斯塔福德学院(也就是现在的基尔大学),1953年至1954年回斯沃斯莫尔学院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获得了数学学士学位。之后因为“希望改善人类生活条件”,赴哈佛大学跟随认知心理学家河·邓肯鲁斯(R. Duncan Luce)、弗雷德里克·莫斯特勒(Frederick Mosteller)研究个体行为和决策方向的社会心理学,并于1958年6月和1960年2月分别获得了哈佛大学社会心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其博士资格论文为:A path-dependent stochastic model of human choice learning。在一个统计学博士后的鼓励下,斯腾伯格又在1959到1960年间再赴英国学习,期间跟随罗伯特·布什(Robert Bush)并获得了剑桥大学数理统计学文凭。
学成归国的扫罗·斯腾伯格在宾西法尼亚大学先后以心理学讲师和助理教授的身份教授心理学课程(1960—1964)。此后,他在贝尔实验室兼任技术人员,期间受到了唐纳德·博劳(Donald Broadbent)《观念和沟通》(Perception and Communication)的深刻影响,将研究方向转向“简单、日常工作中的心理机制研究”,并于1969到1972在“知觉与记忆组”任监督;于1970至1985年在“人类信息处理研究部”担任主任职务。1985到1988年在AT&T贝尔实验室的“语言学和人工智能研究部”工作。对于斯腾伯格来说,贝尔实验室就是他理想中的象牙塔(ivory tower),在那里,同事们“相互支持、高度互动并收获了辉煌。”他也在同雅各布(Jacob Nachmias)等人有关人类行为实验的教学相长下,完善了自己通过测量反应时间来揭示心理过程之结构的理论。
作为学者,斯腾伯格先后担任过:伦敦大学学院(UCL)名誉研究员;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评议教授;罗格斯大学研究生员会员;以及宾西法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1985年起)。除了个人的丰厚著述外,斯腾伯格还在《实验心理学杂志》、《数学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杂志》、《运动行为期刊》和《音乐感知杂志》等期刊担任过编委,并出席了多项国际心理学研讨会,于1982年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会员。
扫罗·斯腾伯格大气早成,涉猎非常广。在他的世界中,音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激情,而他在纽约音乐与艺术高中学习时的四位老师给了他人生中奇妙的四年。他长期致力于反应时间测量等研究,并通过对娴熟音乐家的表演进行分析,验证了他在人类短时内按重要性对信息进行差别(Discriminate)排序和提取;以及时间感知与创造时比率(Prception and Poduction of Time Radios)的相关理论。
据说,另一位以“智力三元论”和“爱情三角论”闻名于世的耶鲁大学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腾伯格(Sternberg, Robert Jeffrey)在大一毕业后,他的老师曾经拒绝他专修心理学的请求,并且说:“心理学界不可能再出第二个斯腾伯格了。(“第一个”指当时业已成名的Saul Sternberg)”作为本简介的小插曲,那个因为偏科,导致早年求学十分坎坷的罗伯特·斯腾伯格终于以自己的成功重新定义了智力评价标准,再次印证了:“无论天资如何、有志者事竟成”的立志格言。
人物成就
19世纪初,天文学家贝塞尔(Bessel,Friedrich Wilhelm)通过研究天文观察者之间在反应时上存在的明显个体差异(这种细微差异可以通过瞬时计来测量),提出了著名的“人差方程式”。1868年,荷兰心理学家唐德斯用选择反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来扩展反应时的研究。唐得斯以选择时间的测量为始。他不使他的被试常用一种运动a反应A;他加上了其他,每一种都各要引起不同的预定的反应:A引起反应a;B引起反应b;C引起反应C;余可类推。由于时间因这种变化而增加,他便可从加长的时间减去简单反应的时间而算出纯粹选择的时间。唐德斯的实验启发了冯特,加之哲学理念上赫尔巴特关于两种感觉“复合”的启发,冯特在莱比锡实验室做了有关反应时的实验,并评价说:“这确是对反应和不反应的选择。唐得斯借助于减除(就是减因素法,为了保持引文原貌,未做更改)得到了选择,辨别和反应的时间。这就是减除法。总之,反应时间就由于这种复杂化而增加了,但是这种时间不是很稳定的,就由于这个不稳定性,它们就终被放弃不用了。”(见波林《实验心理学史》P167)
作为唐德斯反应时研究法的改进,斯腾伯格首先提出了加因素法的主要假设,也即加因素法的实验逻辑。斯腾伯格认为,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系列进行的而不是平行发生的。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由一系列有先后顺序的加工阶段组成的。这是加因素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加因素法的采用是在假定这个前提成立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加因素法反应时间的实验中,研究者通常认定,完成一个作业所需的时间是这一系列信息加工阶段分别需要的时间总和。加因素法反应时间实验的逻辑是: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互相制约的,即一个因素的效应可以改变另一因素的效应,那么这两个因素只作用于同一个信息加工阶段;而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分别独立的,即可以相加,那么这两个因素是各自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的。也就是说,加因素法假设:如果两个因素有交互作用,那么它们是作用于同一个加工阶段的;而如果两个因素不存在交互作用,即相互独立,那么它们则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
根据这个逻辑,在应用加因素法进行实验时,研究者在影响反应时间的各种因素(变量)中找出其中独立的因素。如果发现可以影响完成作业所需时间的一些因素,那么单独地或成对地应用这些因素进行实验,就可以观察到完成作业时的时间变化。当两个实验因素影响两个不同的阶段时,它们将对总反应时间产生独立的效应,即不管一个因素的水平变化如何,另一个因素对反应时间的影响是恒定的。这样称两个因素的影响效应是相加的。加因素法就是这样通过探索有相加效应的因素,来区分不同的加工阶段,从而尝试找出某信息加工的所有阶段,以推断整个的信息加工过程。可见,加因素法实验所侧重的,不是区分出每个阶段的加工时间,而是证实不同加工阶段的存在,以及辨认它们各自的前后顺序
人物评价
其著名的反应时——加因素法理论(Additive Factors Method)为改进荷兰早期认知心理学家唐德斯(Donders,Frans C.)提出的“被试作出反应所需时间的增加表明被试从事了更多的心理活动。增加的时间量可以通过从辨别的时间中减去简单反应的时间——一个——来进行测定。”(又称为“唐德斯减因素法”)的信息加工心理学因素法实验逻辑做出了卓越贡献,“加因素法”至今仍然被广泛应用。